国际贸易实务习题与答案3
第四章 合同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
第一节 货物的品质
一、名词解释
1.对等样品
2.FAQ
3.IS09000系列标准
4.商品的品质
5.样品
6.凭样买卖
7.对等样品
8.规格细等。
9.等级
10.标准
11.品质机动幅度
12.品质公差
二、判断正误
1.某外商来电要我提供芝麻一批,按含油量45%,含水分12%,杂质3%的规格订立合同,对此,在一般情况下,我方可以接受。( )
2.按照买方来样复制一样品供买方确认,这一样品称为复样。( )
3.为了适应国际市场的竞争需要,我方出口商品,应尽量采用按买方样品成交。( )
4.在出口贸易中,为了明确责任,最好采用既凭样品买卖,又凭规格买卖的方法成交。 ( )
5.在合同中规定的品质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范围内,货物的品质差异一般不另行增减价格。( )
三、简答题
1.买卖双方约定成交商品名称的意义何在?约定品名条款应注意哪些事项?
2.成交商品质量的含义如何?表示商品质量的方法有哪些?
3.何谓凭样成交?凭样成交应注意哪些事项?
4.何谓品质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品质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的意义何在?
5.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约定品质条款应注意哪些问题?
6.商标含义和作用如何?
第一节 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对等样品的含义是:当买卖双方采用凭样成交时,卖方为了减少交货时的风险可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 商品交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后的样品,称为对等样品,也有的称其 为确认样品或回样。
2.FAQ是Fair Average Quality的简称,它表示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习称“良好平均品质”,一般是指中等货或 大路货而言。在国际货物贸易中,某些品质变化较大而难以规定统一标准的农副产品,往往用此术语来表示其品质。在我国出口农副产品时,除用FAQ这一术语来表示其品质外,同时还在合同中约定具体规格。
3.IS09000系列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为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品质管理和品质保证标准。它为国际市场商品的生 产企业体系评定,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具有国际通行证的作用。因此,各国都把质量体系认证作为参加国际市场竞争的手段,它不仅有利于出口商品生产企业提高自身技术和管理素质,而且有利于提高出口商品质量。
4.商品的品质:是指商品外观形态与内在质量的综合。
5.样品:是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取出来的,或者由生产、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能够代表和反映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
6.凭样买卖:是指以样品作为成交和交货品质依据的交易。
7.对等样品:是指卖方按买方的来样复制或提供品质相近的样品,寄请买方确认后,即作为交货品质的依据。
8.规格:是指用以反映货物质量的若干主要技术指标,如成份、含量、纯度、尺寸、大小、粗细等。
9.等级:是指同一类货物,按其品质差异,用文字、数字或符号所进行的分类。
10.标准:是指政府机关或商业团体统一制定和公布的标准化的规格和等级。
11.品质机动幅度:是指允许卖方所交货物的质量指标在一定的幅度内有所机动。
12.品质公差:是指在工业制成品中,国际同行业公认的产品品质误差。
二、判断正误
1.X 2.X 3.X 4.X 5.√
三、简答题
1.答:在买卖合同中规定商品名称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实践意义。因为,商品名称是说明商品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也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项基本依据。可见,品名条款是合同中的一项主要条款。在规定品名条款时,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条款内容应明确、具体。
(2)根据需要和可能作出实事求是的规定。
(3)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
(4)合理选择有利于降低费用和方便进出口的名称。
2.答:商品的品质是指商品的内在质量和外观形态的综合。例如,商品的化学成分、物理和机械性能、生物特征、造型、结构、色、香、味以及技术指标等等,均可分别用来表示某一商品的质量。广义上的商品品质,除包括上述内在特征外,还包括颜色、光泽、透明度、款式、花色等外在因素。
由于国际贸易中的商品种类繁多,特点各异,故表示品质的方法也多种多样,归纳起来,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实物表示商品品质,包括看货买卖和凭样成交,在凭样品成交中,可以采用以卖方样品为准,或以买方样品为准,也可以凭对等样品即确认样品买卖。另一类是以文字说明表示商品品质,其中包括凭规格、等级、标准、说明书、商标、牌号和产地名称等成交。
3.答:样品通常是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取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加工、设计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
凡是以样品作为成交和交货依据的,即称凭样成交。采用凭样成交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注意选择适于凭样成交的商品。一般地说,凡不能用具体的质量指标和科学方法来表示其品质的,或在色、香、味和造型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商品,才适于凭样成交,如工艺品、服装样式和部分轻工业品与土特产品。
(2)必须注意样品的代表性。不能偏高或偏低,偏高会给日后交货工作造成困难,引起争端;偏低会影响商品的售价。
(3)对货物和样品难以达到一致的商品,应在合同中订明“交货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或其他类似条款。
(4)寄出样品时,应留存复样(Duplicate Sample),供日后查对和 验证货物之用。
(5)在不是凭样品买卖的情况下,若寄送样品供洽谈时参考,则应标明为“参考样品”,以免与标准样品混淆。
4.答:品质机动幅度是指允许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指标,可在一定幅度内机动掌握,它主要用于某些初级产品。而品质公差则大 都用于工业制成品,是指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品质,可以高于或低于合同规定品质的最大限度,这种品质公差,可以由买卖双方商定,也可以按国际同行业所公认的幅度掌握。
在合同中订立品质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主要是为了便于卖方 交货,保证交易顺利进行。卖方交货品质只要在品质机动幅度和品 质公差范围内,可以认为符合合同,一般都按合同价格计收价款。
5.答:规定品质条款主要应注意下列事项:
(1)根据商品特点,正确运用各种表示品质的方法。凡可以用一种方式表示品质的,就不要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表示。如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表示,则所交货物就应符合各项要求,因此,应避免将品质条款订得过繁,以免日后顾此失彼,影响交货。
(2)要注意条款内容和文字的科学性与灵活性,力求做到准确、具体,便于检验和分清责任。
(3)凡能采用品质机动幅度或品质公差的商品,应订明幅度的上下限或公差的范围。
(4)对品质的规定不要偏高或偏低,要从国内实际情况出发,既要考虑国外客户的要求,又要联系我们的购销意图,合理地订出品质条款。
6.答:商标是一个企业为了使自己生产或销售的商品同其他企业所生产或销售的商品相区别,而在其商品或商品包装上制作的一种标志。它是由一个或几个具有特色的单词、字母、数字、图形或图片等组成。商标经注册后,不仅是代表商品品质的一种标志,而且是 维护商品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由于许多消费者习惯于认牌购货,因此,名优产品的商标,还有利于维护商品声誉和扩大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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