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在校成教学生催缴学费的通知
时间:2008-05-04 15:34:11
来源:商学院成教办 作者: 点击:
商学院在校成教学员:
按照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成教学生在每学年开学的第一个月内,应当按照学校开设的本人缴费号码及学校缴费代码,到中国建设银行任一营业网点缴纳本学年学费,但截止到4月底,仍有部分同学未按学校要求交费。现学院作出如下决定:学生在5月底仍未缴费的,学院对其不再进行注册,学期末不能参加考试,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开除学籍。特此通知
河北师范大学商学院成教办
2008年5月4日
附件:成教学生缴费号查询
文章评论
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此处只显示部分留言 点击查看完整评论页面